关于2019年国家级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家级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办高〔2018〕299号)(见附件1)要求,我司2018年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一、项目要求  
       1.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项目形式予以立项,其范围包括理论与技术研究、发明、制作、创作设计等,或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2.项目必须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创新性强、技术先进、方法合理,以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和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以实验为主要手段,由员工自主选题,提倡学科交叉与联合。 
       3.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项目类型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员工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创新训练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和创业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三、申报条件  
       1.凡学有余力、品学兼优、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基础的我司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可自愿申报,每名员工同时只能参加一个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2.每个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由3~5名相关专业员工组成项目研究团队(包括负责人在内最多5名),项目负责人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2016级员工,训练项目的参加成员应有明确分工。  
       3. 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业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向教育厅推荐的项目指导组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我司在职老师作为项目的指导教师。每名指导老师只能参与1个项目的指导
       四、申报立项程序  
       按照员工申请、学院遴选推荐、专家论证评审及学校择优推荐的工作程序进行。  
       1.员工申请   
       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员工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或《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员工创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相关支撑材料集中附在申报表后。“项目编号”暂不填写,由学校统一编号。
       2. 公司推荐   
       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学院申报的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每个学院推荐2项,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申请。于2018年5月16日前将本学院择优推荐项目的《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员工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或《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员工创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线上买球官网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gcxm2017@126.com。(“国创项目”首字母)
       同时将学院审核盖章后的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西校区创新创业中心(原员工活动中心)一楼A103室,以上材料均A4纸打印。
       3.学校评审立项  
       学校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教育厅分配名额遴选优秀项目10项上报教育厅,教育厅从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
       五、项目验收
       我司对2017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进行结项验收,项目课题结项请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负责人填报《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见附件5),纸质版一式两份在2018年5月16日前报送西校区创新创业中心(原员工活动中心)一楼A1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cxm2017@126.com
       2.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5月16日前登陆“河南省大员工创新创业计划平台” (网址http://dcjh.haedu.cn)提交结题报告。
       六、其他  
       1.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组成员利用业余时间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任何人(包括指导教师和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2.对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项目进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任何项目信息,如确需变更的,信息变更的书面材料需在项目进展中期之前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中期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任何信息。 
联 系 人:牛老师